被称作“造星梦工厂”的韩国,娱乐产业链高度发达,但偶像团体真正想要出道、成名却并没有想象般容易。很多艺人都需要当好几年的练习生,每天花十几个小时练习跳舞或学习唱歌,只有少数幸运儿能在激烈的竞争中熬出头,走进大众视野。然而成功出道并不真正意味着成功和自由,这些怀揣偶像梦想的年轻人十有八九都被不平等合约所束缚。与经纪公司签署的不同等合约又被称为“奴隶契约”或“卖身契”,别说是无名练习生,就连当红组合成员也受尽“奴隶契约”的困扰,以致不少艺人选择与老东家对簿公堂。
据《京乡新闻》报道,为解决不平等合约问题,韩国政府将于年内发布“标准合约”,以保护偶像团体及练习生的基本权益。据政府当局人士近日消息,文化体育观光部已于年初起着手制定适用于文艺界人士的标准合约,待审核工作与听证会均结束之后,有望于年内正式发布。
所谓标准合约实际是一种合约样板,上面明确标示当事人双方的权利、义务及最低待遇保障等。标准合约本身虽不具有很强的法律效力,但产生纠纷时可作为一种判断依据。
据悉,近年来各经纪娱乐公司练习生人数急剧增加,若练习生中途放弃训练,需要支付公司在自己身上投资金额的2-3倍的违约金。通常情况下,经纪公司说一是一,说二是二,既可单方面延长合约又可随意解约。
今年年初,公平交易委员会以大型经纪公司为对象,对公司与旗下练习生签署的合约进行审查,并要求公司修正不平等条款。
然而部分中小经纪公司对政府相关举措表示怀疑,公司方面认为,投入大量精力与成本培养的练习生极有可能“单飞”,刚刚崭露头角的偶像组合也有可能面临解散。公平交易委员会则表示,修正不平等条款并不会对中小经纪公司的正常运营造成威胁,练习生一般年纪偏小,不能让一纸合约束缚其未来,同时这也不利于产业的健康发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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